大家好,我是董律师。今天我们讨论一下近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杭州女童坠楼案,这个案件于18日宣判了,根据公开报道,该保姆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对于法院判决轻重,网友们展开了非常多的讨论。作为一名律师,董律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下这个案件。被告人吴秀芳作为受雇照看幼儿的专职保姆,负有对幼儿生命健康安全的看护责任。但其在电梯中没有采用控制电梯门和以手牵、怀抱等方式确保幼儿安全离开电梯,导致幼儿被单独滞留在电梯内,最终导致幼儿因坠楼死亡。吴秀芳的行为明显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针对判决结果,大部分网友都觉得判决轻了,并且法院也对吴秀芳采取了缓刑的处理方式,这让很多人不能接受。
法院之所以这样判决,主要考虑两点:
其一,犯罪情节较轻。本案中存在窗台高度偏低、无防坠装置等客观因素,以及吴秀芳在发现幼儿未出电梯且电梯门即将关闭时,用滑板车试图阻挡电梯门关闭,未果后在电梯外言语安抚幼儿并按电梯按钮试图打开电梯门,后参与找寻。
第二,有自首情节。吴秀芳在公安机关上门排查时主动交代其主要犯罪事实。
虽然法院判决也是基于案件的综合考虑,但判决一年并予以缓刑还是难以被广大网友接收。据了解,家属不认可一审判决,将提起抗诉。
最后,我想强调一下,任何时候,维护生命健康安全都是我们应该牢记在心的。特别是像吴秀芳这样从事照看幼儿工作的人员,更应该倍加小心,对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不能因为一时疏忽而导致不可挽回的悲剧。
董飞律师
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法律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成员,法律人在线教育平台—智拾网讲师,某二审改判案件代理人。 董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股东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AIGC数字合规、刑事等法律问题.,办理案件过程中成功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或实现权益达数千万元。(律师微信:dongfeilv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