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概括
甲公司通过受让自然人丙的股份成为乙公司大股东。
在成为公司股东后,收到一则法院传票,发现乙公司对第三人丁存在一个600万的债务。
甲公司派员于法院开庭当日出庭,法院在审核借款证明文件后,判决乙公司应当向丁支付600万元,甲公司在未出资范围内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案件难点
该案证据有对涉案600万金额明确的借款文件,有乙公司盖章,证据很翔实。并且一审法院判决后,二审法院改判的可能性非常小。
三、律师接手
董律师在接手该案后,详细梳理了600万债务的由来,发现该借款最初以投资协议名义签署,自然人丁仅向乙公司支付了300万元,但协议有约定“乙公司应保证一年后给丁公司收益300万元,若利润未达到,也应按该金额支付”。
董律师认为该协议本质上应为打着投资协议名号的借款协议,名且约定利率过高,仅应按照原来的本金并最高按照24%借款利率支付本息。
并且,董律师了解到,根据乙公司公司章程,甲公司的认缴出资尚未届出资期限,享有期限利益,一审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也存在很大问题。
于是,董律师代理该案二审,并在庭审中据理力争,要求法院撤销原判。
四、案件结束
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来一审法院重新判决借款本金为300万元,并且甲公司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介绍
董飞律师,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法律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成员,法律人在线教育平台—智拾网讲师,某二审改判案件代理人。
董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区块链虚拟货币法律纠纷、房产纠纷、法律顾问、刑事等法律问题.,办理案件过程中成功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或实现权益达数千万元。
律师微信:dongfeilv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