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董律师,今天要和大家聊一下上海高架路斗气事故的法律分析。
首先,讲一下案件的基本情况。事故中,黄色工程车和蓝色奥迪在上海高架路的并线处发生了“斗气”,最终导致黄车差一点从高架上掉落。目前,警方已经控制了两名涉事驾驶员。而关键问题是,这场“斗气”的责任到底在谁身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情况下,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据网友视频显示,事故时黄车在左侧主干道上行驶,而蓝车是从匝道处驶出的,因此黄车此时应该避让,让蓝车先通过。但是据视频显示,黄车并没有避让,反而试图抢先通行,由此引发了后续冲突。因此,可以认为黄车首先有过错。
接下来,看看蓝车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视频显示,当蓝车进入到主干道之后,黄车采取了一种低级的方式,这在刑法的角度来看,会涉嫌到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而当黄车车主发泄完他的怒火后,就开始往前继续行驶,而蓝车又继续追赶,将黄车给挤到过道旁边,最终使黄车的车身翻越护栏。此时,可以认为蓝车存在过错,也就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因此,结合以上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可以认为两辆车都存在过错,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黄车的驾驶员故意想要毁坏蓝车,而且造成的损失有较大数额,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样在高架桥上采取这种行为,也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时蓝车的驾驶员的行为也很危险,如果当时蓝车碰撞的动作大一点,就有可能把黄色工程车直接推下高架,也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所以在路上开车,大家千万不能发生斗气行为,这不仅会导致公众的不安全感,还会涉及到法律的责任。最后,我想在这里提醒大家,安全驾车,遵守交通规则,才是最重要的。
董飞律师
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法律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成员,法律人在线教育平台—智拾网讲师,某二审改判案件代理人。 董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股东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AIGC数字合规、刑事等法律问题.,办理案件过程中成功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或实现权益达数千万元。(律师微信:dongfeilv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