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这些实际发生的费用,无论是工伤保险基金或是交通事故侵权人,只要一方支付了这些费用,受伤职工不能从另外一方重复获得这些费用的赔偿。详情如下表:
工伤保险待遇 | 人身损害赔偿 |
---|---|
医疗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医疗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护理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护理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住院伙食补助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住院伙食补助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供养亲属抚恤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被抚养人生活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残疾器具辅助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残疾器具辅助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丧葬补助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丧葬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兼得)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 |
伤残津贴 | – |
停工留薪期工资 | 误工费 |
– | 精神损害赔偿金 |
董飞律师
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法律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成员,法律人在线教育平台—智拾网讲师,某二审改判案件代理人。 董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股东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AIGC数字合规、刑事等法律问题.,办理案件过程中成功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或实现权益达数千万元。(律师微信:dongfeilv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