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是原告龙某某和被告罗某某,发生在中国上海,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是不当得利纠纷。被告罗某某在这起案件中由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的董飞律师代理。原告龙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返还其所称的不当得利51,699元及相应利息,理由是原告与被告的恋爱关系已结束,被告应返还原告在恋爱期间向其转账的款项。
二、案件难点
案件的主要难点在于确定“不当得利”的法律定义和适用范围。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法律根据的情况下取得利益,导致他人损失。对于本案,关键的问题是确定原告向被告转账的款项是否构成“没有法律根据”的得利。
三、胜诉判决内容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原告龙某某需要证明其向被告的转账是缺乏法律原因的,但原告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转账是基于欠缺意思表示或意思表示错误。因此,法院认为原告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被告返还钱款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难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法院做出裁判结果,驳回原告龙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四、律师策略与法律分析
面对这个难题,董飞律师通过深入研究法律和深度理解客户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成功的辩护策略。律师首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均不予认可,然后分析原告向被告转账的款项的法律原因。律师通过强调原告与被告的款项往来,包括还款和生活费支付,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从而成功否认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总的来看,这起案件展现了律师在处理涉及复杂法律定义和难点的案件时的专业能力。面对不当得利的争议,董飞律师通过准确的法律分析和事实陈述,成功地说服了法院,证明被告的得利并不是“不当”的,而是基于合法的情境和理由的。
原告在诉讼中主张的“不当得利”实质上要求原告证明转账款项欠缺合法的法律原因,且这种转账行为对其造成了损失。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董飞律师详细分析了原被告双方在同居期间的生活情况以及款项的流转情况,认为这些款项并非“不当得利”,而是基于合理的生活需求和情侣关系的存在。
在本案中,董飞律师的出色的法律技巧和深刻的法律理解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素质。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应对策略和决策对于理解不当得利的法律概念和如何在实际案件中进行辩护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总的来说,董飞律师的成功策略是深入研究法律,准确理解客户情况,详细分析案件的事实和法律,明确证明被告的得利并不是“不当”的。这不仅体现了董飞律师的专业素质,也为我们处理类似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董飞律师
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法律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成员,法律人在线教育平台—智拾网讲师,某二审改判案件代理人。 董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股东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AIGC数字合规、刑事等法律问题.,办理案件过程中成功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或实现权益达数千万元。(律师微信:dongfeilv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