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与某文具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调解案—“法院+台办”联合化解台资企业商事纠纷

D2025-231-1-267-001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推荐部门: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台港澳调解组织/ 2025-01-07

基本案情

某文具公司是一家老牌文具制造企业,产品畅销全球,享誉国内外。自1998年来,公司涉及包括股权转让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与公司有关的几十起纠纷,涵盖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等。李某系某文具有限公司的台湾股东,李某与家族公司、该公司其他股东之间长期存在股权纠纷。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某文具有限公司依法提供公司财务报告、会计账簿及原始财务凭证、董事会会议记录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供其查看。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认为纠纷涉及台胞权益保障,案情复杂、利益相关方众多、涉及利益巨大,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依托与本地区台港澳办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将纠纷委派涉台纠纷特邀调解员,会同台港澳办人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同涉案文具公司负责人进行座谈,充分听取企业发展需求。与此同时,法官积极联系台方股东李某,多次耐心听取其诉求,积极促推双方和解。

处理结果

在法官细致法律讲解、调解员耐心情理沟通下,经过不懈努力,各方最终达成一致,签署了调解协议。最终,当事人撤回起诉,双方长达二十余年的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

解纷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57条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关于建立“总对总”涉台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法办〔2021〕427号)

解纷要旨

本案作为涉台资企业商事纠纷,最终成功调解,对类似纠纷化解工作具有典型代表意义。

一是发挥涉台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作用,及时启动法院与市台港澳办、台商协会建立的涉台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机制,邀请涉台纠纷特邀调解员与市台港澳办人员一起参与调解,协调各方联动,形成化解纠纷合力,从源头化解纠纷,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

二是特邀调解员在法院指导下,发挥职能优势促推纠纷解决。法院在市台商协会先后聘请两批知名台商担任涉台纠纷特邀调解员,根据法院委派参与诉前、诉中及执行过程中的调解工作,为涉台纠纷当事人提供多元化解纠纷渠道。特邀调解员作为台胞,在调解过程中协助法官与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台胞特邀调解员的加入,增进了台方当事人对大陆法律的了解和信任。法官与特邀调解员依据诚信原则与最大善意原则,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调解工作,有力维护台商在大陆的合法权益。

三是该案涉及台胞在大陆投资企业的发展,其成功化解,对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增进台湾同胞对大陆法律认同提供了有力支撑。

推荐部门: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台港澳调解组织

董飞律师

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法律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成员,法律人在线教育平台—智拾网讲师,某二审改判案件代理人。 董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股东纠纷、合同纠纷、刑事等法律问题.,办理案件过程中成功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或实现权益达数千万元。(律师微信:dongfeilv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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