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董律师。今天(2023年7月10日),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挥剑监管自媒体运营,以推动形成良好网络舆论生态。因为监管内容涉及当前自媒体运营经常采用的多种方式,特整理出来,以供参考。
适用范围:资讯、社交、直播、短视频、知识问答、论坛社区等类型网站平台
自媒体运营经常采取的运营方式或涉及违规,以下15条规则不得不看:
1.特定行业强化资质认证,主要为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并在主页展示。
2.自媒体”在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准确标注信息来源,发布时在显著位置展示。
3.使用自行拍摄的图片、视频的,需逐一标注拍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4.使用技术生成的图片、视频的,需明确标注系技术生成。
5.网站平台应当要求“自媒体”对其发布转载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发布页面展示“自媒体”账号名称,不得以匿名用户等代替。
6.鼓励网站平台对存在争议的信息标记争议标签,并对相关信息限流。
7.网站平台应当严格执行 “一人一号、一企两号” 账号注册数量规定,严禁个人或企业操纵“自媒体”账号矩阵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
8.不得集纳负面信息、翻炒旧闻旧事、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消费灾难事故,不得以防止失联、提前关注、故留悬念等方式,诱导用户关注其他账号。
9.“自媒体”申请开通营利权限的,需3个月内无违规记录。营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分成、内容分成、电商带货、直播打赏、文章或短视频赞赏、知识付费、品牌合作等。
10.网站平台对违规“自媒体”采取禁言措施的,应当同步暂停其营利权限,时长为禁言期限的2至3倍。
11.自媒体”因违规行为增加的粉丝数量,网站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并予以清除。
12.禁言期间“自媒体”不得新增粉丝,历史发文不得在网站平台推荐、榜单等重点环节呈现。
13.对频繁蹭炒社会热点事件博取关注的“自媒体”,永久禁止新增粉丝,情节严重的,清空全量粉丝。
14.网站平台应当健全MCN机构管理制度,对MCN机构及其签约账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自媒体”账号主页,以显著方式展示该账号所属MCN机构名称。
15.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帮助。
董飞律师
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法律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成员,法律人在线教育平台—智拾网讲师,某二审改判案件代理人。 董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股东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AIGC数字合规、刑事等法律问题.,办理案件过程中成功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或实现权益达数千万元。(律师微信:dongfeilvshi)